一级指标:队伍建设(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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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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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点(A4-B1-C44):队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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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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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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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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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20天到中小学听课、调研或开展教研活动。(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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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我校教师都能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闽教师(2017) 15号)文件规定每学期至少20天深入中小学幼儿园听课、调研或开展教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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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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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材料目录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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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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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近三年参加下校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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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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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教师近三年听课记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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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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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教师近三年听课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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