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队伍建设
|
二级指标:兼职教师
|
|
观测点(A4-B2-C45):教师比例、管理、工作量
|
自评得分:2
|
|
评估标准
|
自评说明
|
|
45.聘请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社会各行业专业人才以及优秀中小学教 师作为兼职教师,兼职教师与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1:1;兼职教师结构合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2分)
|
45.学校制定《教师进修学校关于聘任兼职教研员的通知》,聘请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社会各行业专业人才人以及我县一线中小学幼儿园等优秀教师63人任兼职教研员。兼职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与专任教师的比例超过1:1。
|
|
备查材料 序号
|
备查材料目录 负责人:
|
|
1
|
教师进修学校关于聘请兼职教研员的通知(进(2017) 2号、(2019)6号)
|
|
2
|
教师进修学校兼职教研员职称等复印件
|
|
3
|
教师进修学校兼职教研员部分课程表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