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队伍建设
|
二级指标:专任教师
|
|
观测点(A4-B1-C30):教师数量
|
自评得分:2
|
|
评估标准
|
自评说明
|
|
30.专任教师数达到所在县(区、市)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8‰左右,教师总数在3000人以下的县(区、市)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数不少于30人,教师总数在10000人以上的可不超80人。(2分)
|
30.全县专任教师总数3116人,我校专任教师31人,占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的9.95‰
|
|
备查材料 序号
|
备查材料目录 负责人:
|
|
1
|
2019——2020学年基础教育学校教职工统计表
|
|
2
|
2019——2020学年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花名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