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分值) |
二级 指标 |
观测点 |
权重 |
评 估 标 准 |
一 功能定位 (8分) |
机构 定位 |
定位清晰 |
3 |
1.进修学校由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本地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含校长,下同)专业发展、教育教学研究、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服务与组织管理机构。(2分) 2.进修学校接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业务领导,积极贯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业务工作。(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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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功能 |
功能明确 |
3 |
3.具有承担本区域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的有关组织协调、指导示范、研究咨询、管理服务等功能。(1分) 4.组织实施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及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本地区开展中小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1分) 5.成为本地区教师干部培训中心、教科研指导中心、教育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中心、信息资源中心、网络教育中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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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 整合 |
机构整合 |
2 |
6.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县级教师进修学校与县级教研、电教等相关部门资源,优势互补,形成新型现代化教师研修机构。(1分) 7. 上联高等学校,有联合与合作的办学机制;下通中小学校,建立联系与沟通的工作机制,形成良性运行模式。(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