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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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学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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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点(A3-B1-C18):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培训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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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得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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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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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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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有独立校园校舍,县域教师人数在 2000人以下的,占地不少于5亩,建筑面 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教师人数在2000〜 4000人的,占地不少于10亩,建筑面积不 少于3000平方米;教师人数在4000〜8000 人的,占地不少于15亩,建筑面积不少于 5000平方米;教师人数在8000人以上的, 占地面积不少于20亩,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5分,其中占地面积2分、建筑面积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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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学校有独立的校园校舍,校本部占地面积666.3平方米,建筑面积2767.5平方米。新划拨校区占地面积6890平方米,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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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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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材料目录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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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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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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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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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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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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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建筑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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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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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建筑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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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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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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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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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教育补短板项目调研汇报会纪要[2017]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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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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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专题会议纪要[2019]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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